互联网金融模式有三个核心部分: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分述如下。

一、支付方式方面

以移动支付为基础,个人和机构都可在中央银行的支付中心(超级网银)开账户(存款和证券登记),即不再完全是二级商业银行账户体系;证券、现金等金融资产的支付和转移通过移动互联网络进行;支付清算电子化,替代现钞流通。

二、信息处理方面

社交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特别是对个人和机构没有义务披露的信息;搜索引擎对信息进行组织、排序和检索,能缓解信息超载问题,有针对性地满足信息需求;云计算保障海量信息高速处理能力。总的效果是,在云计算的保障下,资金供需双方信息通过社交网络揭示和传播,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由此可以给出任何资金需求者(机构)的风险定价或动态违约概率,而且成本极低。正是这种信息处理模式,使互联网金融模式替代了现在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主要功能。

三、资源配置方面

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发布并匹配,供需双方可以直接联系和交易。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个体之间直接金融交易这一人类最早金融模式会突破传统的安全边界和商业可行性边界,焕发出新的活力。在供需信息几乎完全对称、交易成本极低的条件下,互联网金融模式形成了“充分交易可能性集合”,诸如中小企业融资、民间借贷、个人投资渠道等问题就容易解决。在这种资源配置方式下,双方或多方交易可以同时进行,信息充分透明,定价完全竞争(比如拍卖式),因此最有效率,社会福利最大化。各种金融产品均可如此交易。这也是一个最公平的市场,供需方均有透明、公平的机会。

总之,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不需要经过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